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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445 发布时间:2023-12-2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现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举,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并重,普遍服务与重点帮扶并行,以实名台账为基础,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3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一)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主要措施

(一)集中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6月底前,地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普遍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二)迅速建立完善实名台账。6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7月底前,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全面获取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建立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

(三)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要依托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四)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要将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将他们请出家门,更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大力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要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打捆打包推送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及时锁定政策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六)高频举办招聘服务活动。要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举办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加密线上线下招聘,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要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便利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较为集中的地级以上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七)积极提供便捷可及就业服务。要将专业就业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要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八)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提供培训服务,摸清专业基础情况和培训需求,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大力开展新职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九)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求职就业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要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

(十)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了解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重视。要强化典型引导,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推出不少于10位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广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及时报告行动总结。

部里将从7月起,对各地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7月底前填写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及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进行半月调度。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送部就业促进司。

附件:

1.逐梦青春 就业启航——致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略)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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